云南檢察機關“減假暫”監督質效雙升 辦案數與適用率齊增
中新網昆明7月14日電(時文枝)“通過強化實質化審查,統一辦案尺度,探索減刑、假釋案件繁簡分流等,全省檢察機關減刑、假釋、暫予監外執行案件(以下簡稱‘減假暫’案件)辦案數和適用率大幅上升。”云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、副檢察長李衛國14日稱,此舉既監督“紙面服刑”“提錢出獄”,又防止“該減不減”“該放不放”。
當日,云南省人民檢察院舉行“加強刑罰執行監督 維護社會公平正義”新聞發布會。記者從會上獲悉,2023年以來,云南省檢察機關持續加強和改進刑事執行檢察工作,監督糾正違規違法減刑、假釋、暫予監外執行。2023年至2025年6月,共審查辦理“減假暫”案件77666件,對減刑、假釋、暫予監外執行不當行為提出書面糾正1579件,已糾正1576件,采納率為99.81%。
刑事執行檢察貫穿于刑事訴訟活動全過程,指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,對人民法院、公安機關、監獄、看守所、社區矯正機構等執行機關和監管場所執行刑罰、刑事強制措施、強制醫療措施和監管執法活動實施的法律監督。
云南省人民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部副主任孫科介紹,除切實依法、規范辦理“減假暫”案件外,全省檢察機關是還分類明確監督重點,加強實質化審查,嚴格把握“減假暫”案件適用標準,積極開展“減假暫”監督案件檢察聽證,并聯合省高院、省監獄管理局逐步推廣在昆明試點的減刑假釋案件證據指引,優化完善減刑假釋案件智能輔助辦案系統,充分利用減假暫聯席會議工作機制等推進“減假暫”案件辦理的規范化。
其間,全省檢察機關還切實加強對刑罰執行活動、財產性判項執行、被監管人死亡檢察的監督。2023年至2025年6月,全省檢察機關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違法提出書面糾正6566件,采納率為100%;對財產性判項執行書面提出糾正意見3564件,采納率99.8%;辦理暫予監外執行1011人,對監管場所在押人員死亡檢察后書面提出糾正意見3件,已糾正3件,采納率100%,被監管人死亡數連續三年大幅下降。
發布會上,云南省人民檢察院發布廖某收監執行監督案、陳某社區矯正監督案等5件典型案例,多角度展現近年來云南省檢察機關在“減假暫”案件監督、社區矯正監督等方面的履職特點及成效。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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