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半年中國最高法糾正地方法院“應立不立”案件1403件
中新社北京7月13日電 (記者 張素)記者13日從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獲悉,今年上半年,最高法糾正地方法院“應立不立”案件1403件,以“嚴”的總基調堅持立案登記制不動搖。
據知,最高法會同司法部、全國律協發布67類示范文本,定于7月14日起在全國法院全面推廣使用。最高法相關部門負責人在答問時有此表述。
提供統一、規范、簡潔的起訴狀答辯狀示范文本,旨在更加便利民眾行使訴訟權利。第一批示范文本自2024年3月試行至今,減輕民眾和企業訴累,提升實質解紛能力及效果。
“當事人可通過勾選等方式填寫示范文本,有利于當事人準確、全面提出訴訟請求、陳述事實和理由,更好行使訴訟權利,有效降低解紛成本。”最高法相關部門負責人舉例說,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中,受害人對于具體賠償項目通常不清楚,示范文本將常見的12項賠償項目作清晰列舉,原告逐一填寫即可,簡便高效。
實踐中,各地法院將示范文本應用融入立案審判執行“全流程”,以要素式起訴狀與要素式答辯狀一體應用,快速進行要素比對,確定爭議焦點,便于法官高效開展“要素式庭審”。
例如,遼寧鞍山法院應用示范文本組織庭審后,平均庭審時長明顯縮短。到今年6月,全國法院81%的信用卡案件應用示范文本,促推信用卡案件平均審理周期縮短10%以上。
本次發布的示范文本在第一批基礎上,從刑事(自訴)、民事、商事、知識產權、海事、行政、環境資源、國家賠償、執行等領域擇取了審判實踐中常見案由56類,形成合計67類示范文本。
最高法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,將加強對推廣應用中“強制使用”“已經提交示范文本要求重復提交傳統訴狀”等跑偏走樣問題的監督指導,堅決防止違規以強制應用示范文本為由“有案不立”,做到發現一起、查處一起,嚴肅整治。(完)
